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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投資選項

23
7
2013

另一協助市民作出合適的基金選擇的方法,是限制現時核淮基金的數目,減少投資選項[1]

例如智利規定所有受託人只能提供五款按風險高低而定的基金供市民選擇(Fund A-Fund E)。此外,又規定55歲以上人士,不能投資風險最高的Fund A。在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及斯洛伐克的強制性個人專戶退制度中,則規定受託人只能提供保守、平衡及進取三種基金供市民選擇。上述措施的目的是希望透過減少基金選項,使市民更容易作出合乎自己需要的投資決策。



[1] 現時強積金管理局把不同的基金分為混合資產基金、股票基金、債券基金、 強積金保守基金、保證基和貨幣市場基金及其他基金,然而同一類型的基金中,亦有多種基金可給計劃成員選擇,而即使屬於同一類型的基金,投資風險、回報與基金開支比率的差異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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