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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強積金需要多年才能成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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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強積金在香港只推行約十多年,制度尚未能成熟,以至大部份長者都未有參加強積金計劃或只有短暫的參與年期,此問題並不能單靠強積金制度的改革來解決。

海外國家的個人專戶制度,在推行之初,亦會有因制度未成熟,退休人士的累計儲蓄不足應付退休生活的問題。然而由於大多數海外國家本身已建立了一套健 全的公共退休保障計劃,個人專戶制在建立之初只作為一種補充性的制度,因此這些國家在個人專戶的退休保障制度仍有待發展成熟之時,亦不會影響長者的退休生 活保障。這些國家亦因此能有較長時間及空間推動個人專戶制度的改革。

由於香港本身並無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即使強積金制度轉趨成熟後可發揮更大的作用,但要解決現時嚴重的長者貧窮問題,必須建立更健全的公共退休制度,而香港不論進行強積金或公共退休制度的改革,都必須對不同支柱在不同時間所發揮的作用,作整體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