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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處理行政工作

23
7
2013

要減少強積金行政費用,其中一個可考慮的改革方向是由中央處理部份行政工作。不少海外國家[1]都有中央處理供款的制度,即由退休金管理公司以外的機構(一般為稅務單位)集中徵收供款。某些國家,如哥斯達黎加和瑞典的中央部門更會負責管理成員的退休金帳戶紀錄,並為成員購買所選擇的退休基金。

 

把部份行政工作由中央處理,能有助簡化收款程序,避免重複的工序,有助減低行政費用。

 

瑞典

瑞典附加退休金的行政管理費平均只有累計儲蓄的0.42%(包括私營基金及國營的AP7),預期會在未來31年逐步下降至平均0.27%。瑞典的退休基金收費低廉,原因之一是把有關行政安排集中於由中央成立的附加年金管理局(Premium Pension Authority, PPM)處理[2]

                                            

在此制度下,市民每月向國家稅務局供款,該筆款項會先放在瑞典國債管理局存放並用以投資在政府債券。約18個月後,所有供款便會連同利息經附加年金管理局匯進戶口一次,用以投資在供款人選擇的基金。這種中央處理供款的模式可減少為應付大量日常文件工作之人手需求,從而降低行政費用。[3]

 

此外,附加年金管理局亦負責管理成員的帳戶紀錄,在收取市民供款後,會作為唯一客戶代成員購買各退休基金(即基金公司不會取得個別計劃成員的資料)。這一方面避免基金公司直接接觸成員而帶來不必要的宣傳推廣開支,另一方面使附加年金管理局能與各基金管理公司直接商議基金管理費用。商議後所降低的費用將會回贈於成員的相關基金。於2012年,平均回贈的款額約等於0.6%的管理費。



[1]推行中央收集供款的國家包括保加利亞、克羅地亞、斯洛伐克、波蘭、哥斯達尼加、瑞典等

[2]附加年金管理局作為基金管理公司和供款人的中介公營部門,負責管理,替供款人轉換投資基金、紀錄有關資料、與供款人聯絡,及提供年金的安排

[3]此做法的缺點是在款項等待中央匯進退休金戶口期間,有關的款項只能作預備供款之用,令供款者少了18個月賺取基金投資回報的機會